洗錢防制內稽內控沒做好 花旗銀、星展遭金管會開罰
鉅亨網記者陳蕙綾 台北 2021-05-13 18:37
花旗 (台灣) 即將出售台灣的消金業務,但尚未見到交易進度,就再度苦吞金管會罰單!金管會今 (13) 日表示,花旗銀辦理貿易金融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等,未完善建立內稽內控,依照銀行法開罰 1000 萬元。另一家外商星展銀行也有相關缺失,被金管會開罰 600 萬元。
金管會表示,該會對花旗 (台灣) 商業銀行辦理「貿易金融之防制洗錢、打擊資恐及反資助武器擴散」專案檢查與一般業務檢查結果,發現花旗銀在 2017-2019 年期間因辦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相關缺失,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
舉例來說,花旗銀對法金客戶的風險評估方式,於客戶註冊國家或地區、客戶使用高風險產品程度、客戶產業類別等相關風險指標的評分,未能反映這些指標的風險程度及本國情境者,使得客戶風險評估機制呈現未完善建立的狀況。
此外,花旗銀對諸多有相同對帳單地址、相同聯絡人或相同聯絡電話等特徵,且實際所在國家與註冊地不同的純境外一人公司,有陸續密集註冊及於該行開戶者,惟未能確實瞭解這些客戶的背景及建立業務關係之目的,也沒評估其密集開戶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就把客戶僅列為中風險或低風險,這也是為落實客戶風險評估。
金管會還指出,花旗銀也未完善建立交易監控機制,主要是該行交易監控機制訂有達一定門檻以上的交易,要予以排除產出可疑交易警示,反而使得多筆可疑交易,均未能產出警示。
花旗銀行也沒有將金管會函轉的租稅規避及逃漏稅態樣,完整納入交易監控,亦未對涉及高制裁風險地區的交易,訂定妥適合理的交易監控方式。金管會舉例,例如,該行對自然人客戶以大額現金從事符合租稅規避及逃漏稅態樣的交易,雖有申報大額通貨交易,惟未評估其合理性。
金管會表示,花旗銀行辦理洗錢防制作業,有未完善建立客戶風險評估機制、客戶持續性審查機制、交易監控機制,及未確實執行客戶盡職審查、未確實辦理或未儘速完成可疑交易警示調查等缺失,所涉客戶或交易多具高風險因子,且交易金額甚鉅,同時違反洗錢防制法第 7 條及銀行法第 45 條之 1 第 1 項規定,因此依法開罰 1000 萬元。
對於遭到重罰,花旗銀表示,尊重主管機關的決定,也已經強化我們洗錢防制的風險管控,以確保符合主管機關規定。
至於星展 (台灣) 的部分,是金管會在辦理一般業務檢查時發現,星展在 2017 至 2018 年期間,有發生未完善建立客戶持續性審查機制、姓名及名稱檢核機制、交易監控機制,及未確實執行客戶盡職審查、未確實辦理或未儘速完成可疑交易警示調查等缺失,違反銀行法相關規定,因此核處星展 600 萬元罰鍰。
星展銀表示,該行尊重主管機關裁決,且就 2017 至 2018 年期間的相關缺失,已即時完成所有改善措施,其中包含於審慎評估後停止承作該等業務。星展銀行(台灣)將持續恪守規範,強化相關內部控制制度,以落實防制洗錢、打擊資恐及反資助武器擴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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