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首次將「虛擬資產」交易列為洗錢方式 今正式施行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8-20 20:44
據中國官媒《新華社》報導,中國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 19 日聯合發布「關於辦理洗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其中將透過「虛擬資產」交易明確列為洗錢方式之一,自 2024 年 8 月 20 日起正式施行。
中國最高法院指出,隨著網路技術的廣泛應用,洗錢手法不斷翻新升級,虛擬幣、遊戲幣、「跑分平台」、直播打賞等成為新型洗錢載體和方式,對打擊洗錢犯罪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對此,司法解釋明確了刑法中「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七種具體情形,其中包括透過「虛擬資產」交易、金融資產兌換方式,轉移、轉換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等。
上海財經大學副教授李睿表示,這是首次將『虛擬資產』交易列為洗錢方式,針對不斷翻新升級的洗錢手段,重點加大了對涉地下錢莊洗錢犯罪、利用虛擬幣、遊戲幣等洗錢犯罪的打擊力度。
他認為,《解釋》在《2009 年解釋》的基礎上,對「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七種具體情形做了進一步的深化和發展,及時填補了反洗錢監管的漏洞。
另有刑事律師表示,實務中,透過虛擬資產洗錢的方式已經十分常見。虛擬資產由於天生具有匿名交易、便捷快速、境外流通等特性,隨著在社會上日漸普及,已逐漸淪為洗錢犯罪的重災區,《解釋》回應了社會發展需求,將其明確列為洗錢方式十分必要。
《解釋》明確「自洗錢」「他洗錢」犯罪的認定標準,以及「他洗錢」犯罪主觀認識的審查認定標準。同時明確,洗錢金額在五百萬元以上,且具有多次實施洗錢行為;拒不配合財物追繳,致使贓物款未能追繳;造成損失二百五十萬元以上;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情節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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