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媒體報導有關新光人壽投資宏達電虧損乙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6/12
2.公司名稱: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下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風傳媒
6.報導內容:媒體報導有關新光人壽投資宏達電虧損乙案
7.發生緣由:
新光人壽自民國95年即開始投資宏達電,截至民國104年6月13日止,
包括已實現及未實現總損益為負49.5億元。
8.因應措施:
少數個股績效未達預期,新壽整體報酬率近五年皆超過4.3%。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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