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銀行:本公司完成審計委員會之設置,並選任審計委員會召集人。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6款
1.發生變動日期:104/06/26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王高津 台灣銀行副總經理
盧仁發 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
李國璋 聯邦票券公司總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
6.異動原因:董事全面改選成立審計委員會。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不適用。
8.新任生效日期:104/06/26。
9.其他應敘明事項:第一屆審計委員會推選李國璋獨立董事為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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