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士:代取得人蕭家松依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被取得股份公司:樂士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299,708,922股。
二、取得人資料:蕭家松、群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不適用、60,500,000股,合計60,500,000股。
2.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不適用、20.19%。
3.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26,824,000股、60,500,000股,合計87,324,000股。
4.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29.14%。
三、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
新增共同取得人蕭家松於104.7.24止,於集中市場取得21,324,000股,私募取得5,500,000股共26,824,000股。加計群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60,500,000股,合計87,324,000股。
四、新增之共同取得人:蕭家松及群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五、取得股份之目的:長期投資。
六、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無。
七、資金來源明細:不適用。
八、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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