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營收20萬元的豆漿店也要開發票了!財部:3年緩衝期 2029年起免開發票取消
鉅亨網記者張韶雯 台北
財政部宣布自 2029 年 1 月 1 日起,大眾化消費飲食店如豆漿店、便當店等,若每月銷售額達 20 萬元,將全面取消免用統一發票待遇。為減輕業者轉型負擔,財政部提供 3 年緩衝期,即 115 年至 117 年底前,導入行動支付或 KIOSK 結帳系統的店家,即使年營業額超標仍可維持 1% 稅率。

我國自 75 年實施營業稅以來,考量豆漿店、冰果店、麵食館、便當店等業別,因工作環境常需接觸油水,紙本發票開立不便,因此過去將其歸類為營業性質特殊的營業人。無論銷售額高低,原則上均按查定銷售額適用 1% 稅率,且免開統一發票。
然而,隨著科技進步,雲端發票與結帳系統早已成熟,電子支付也日益普及。近年來,許多連鎖加盟店或網紅名店規模龐大,卻因特殊身分免開發票,頻繁引發消費者檢舉與公平性爭議。為此,財政部決定修正法規,讓稅負回歸一致。
根據現行規定,一般營業人月營業額未達 20 萬元可免開發票,稅率 1%;若超過 20 萬元則需開立發票,稅率為 5%。為了讓大眾化餐飲業者順利接軌,財政部特別設定 115 年至 117 年為期 3 年的緩衝優惠期。
在緩衝期間內,只要店家申請核准使用行動支付或多媒體資訊服務機(KIOSK)收款,即使月銷售額超過 20 萬元,依然可以維持 1% 的查定課徵稅率。以月營收 50 萬元的店家為例,若適用此優惠,每月稅負可從 2.5 萬元降至 5000 元,一年節省 24 萬元的稅金,足以支應購置自動化設備的成本。
財政部強調,這項政策不僅是為了讓消費者到名店用餐都能索取發票對獎,更是為了配合衛生福利部備餐不收錢的政策,提升餐飲衛生。2029 年元旦起,特殊業別身分將正式走入歷史,各地區國稅局已展開宣導,鼓勵業者及早轉向使用電子發票,不僅能接軌行動支付趨勢,更能共同達成減碳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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