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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14款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5/10/01
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現金股利金額:總額新台幣319,440,000元,每股配發現金5.5元。
(2)股票股利金額:總額新台幣116,160,000元,每股配發股票2元。
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現金股利金額:總額新台幣319,440,000元,每股配發現金5.44561882元。
(2)股票股利金額:總額新台幣116,160,000元,每股配發股票1.98022502元。
4.變更原因:
因本公司105年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致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異動,故調整配息率及
配股率。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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