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金交所接監管口頭通知:不得向個人投資者募集資金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6-11 20:17
據上海證券報報道,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部分地方金交所近期接到監管口頭通知,要求不得向個人投資者募集資金。地方金交所即金融資産類交易場所,主要由地方政府或者金融辦批復設立,提供金融資産的挂牌交易、登記結算、受託管理等服務。在去年以來的互金整治行動中,地方金交所再次成為監管清理整頓重點,去年8月下發的“64號文”,基本終結了“金交中心+互金平台”業務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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